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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受损 索赔迟迟无望

来源:[网络]    日期:2010-02-05     点击:85 次    字体:[ ]

“彩电在运输过程中严重受损,可是货运公司却迟迟不予赔偿。”近日,南昌市民魏先生向媒体投诉南昌长丰货运公司。    

魏先生告诉记者,1月20日,他委托南昌长丰货运公司广丰分部将一台价值千元的彩电从广丰县托运至永修县。“验收时,我发现彩电背部受损严重,明显是重压导致。”魏先生说,发货前他特意提醒南昌长丰货运公司广丰分部工作人员,对方还在托运单上注明“勿压”字样。就此,他多次与该公司协商,对方却迟迟未就赔偿一事作出答复。    

就此,记者与南昌市长丰货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一蔡姓负责人称,目前收货人已签字收货,彩电是否系运输过程中损坏难以确定。对于顾客所称“托运单注明‘勿压’一事”,其称:“没注意”。南昌西湖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托运物品收货前须仔细检查是否存在破损、丢失等情况,勿匆忙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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