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物流企业资质等级评估的国家指标唯一认可的物流证书,由国家物流行业主管部门、国内物流业两大权威机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认证。《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由国家劳动部委托国家物流行业主管部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编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于二00三年一月正式颁布施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开展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同时,还组织开展物流企业分类评估工作。目前,巳开展物流师(初、中、高级)、ITC和注册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以及ITC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等工作。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实行“考培分离”和“六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认证”。原则上各省设一个考试中心,各省辖市设一个培训中心。经认证考试合格后,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颁发证书,该证书是唯一的全国性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全国通用。可通过网上(www.clpp.org.cn)进行查询。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05年公布实施的《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中,对参评物流企业的职员持有该证书的比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凡获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的人员资料都将被加入中国物流人才数据库。
二、培训内容:
1、助理物流师:100学时
《现代物流概论》(物流基础知识、物流系统及其构成、物流服务与物流质量管理、物流成本管理、物流技术及其装备、第三方物流、物流标准化、供应链管理); 《物流实务》(物流采购、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国际航运和货运、物流信息技术)。
2、物流师:120学时
《现代物流概论》(物流基础知识、物流系统及其构成、物流服务与物流质量管理、物流成本管理、物流技术及其装备、第三方物流、物流标准化、供应链管理); 《物流管理》(采购管理、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国际货运管理、物流信息系统建设)。
三、报名资格:
本次培训接受助理物流师、物流师二个等级的报名,具体条件见下表:
附表:(一)
申报人员学历
(学位)等级 |
各等级认证申报对应条件(具备条件之一者即可) |
助理物流师 |
物流师 |
硕士及以上等级 |
在校生 |
直接考试 |
1.本专业和相关专业者可直接参加考试。
2.非本专业和相关专业者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
持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学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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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考试 |
本
科
等
级 |
在校生 |
1.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学生可在本科学业第三年直接参加考试,合格者由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待申报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凭证取得助理物流师证书。
2. 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三学生应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合格者由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待申报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凭证取得助理物流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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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学生可在本科学业最后一年直接参加考试合格者由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待申报人员取得学位证书后凭证取得物流师证书。
2. 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生可在本科学业最后一年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合格者由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待申报人员取得学位证书后凭证取得物流师证书。 |
持学士
学位者 |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可直接参加考试。
2. 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应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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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本科
学历者
|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可直接参加考试。
2. 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应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及以上者可参加考试。
2. 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及以上者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
附表:(二)
申报人员学历
(学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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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等级认证申报对应条件(凡具备条件之一者即可) |
助理物流师 |
物流师 |
大专
(高职)
等级 |
在
校
生 |
1.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学生可在大专学业最后一年直接参加考试,合格者由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待申报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后凭证取得助理物流师证书。
2.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可在大专学业最后一年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合格者由认证中心出具证明,待申报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后凭证取得助理物流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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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大专
(高职)
学历者 |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可参加考试。
2.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及以上者可参加考试。
2.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者,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及以上者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经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
中专(含高中)以下等级 |
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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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经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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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级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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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接受本等级的规定学时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2.取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方可参加考试。 |
特别说明:
(1)、“本专业”指的是申报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以“物流命名”,如“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相关专业”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程”、“国际贸易”和其它专业(物流方向);2、所学课程中必须有“物流课程”,并成绩合格。
(2)、“相关工作”是指申报者本人对企业的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管理等岗位的作业过程予以直接管理或对其作业流程予以设计规划的岗位。该工作经验和年限由申报所在单位给予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培训登记表和考试报名表上予以签章确认。
四、培训费用:(全国统一标准)
助理物流师培训费:1600元;考试费300元;认证费200元。
物流师培训费:2100元;考试费300元;认证费200元。
五、培训组织:
常州市港站管理办公室是通过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资质的常州地区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工作。为了提高培训工作质量,我们组织了较强的师资力量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培训收费实行明码标价,诚信办学。我们以服务社会、服务大众为宗旨,实行多项优惠措施,为社会、企业培训更多的物流人才。在2010年期间,我们继续实行以下优惠措施:
优惠措施:(1)免费提供教材、资料和学习用品;(2)免费聘请资深教师总复习讲课;(3)培训上课期间免费提供午餐。
另外,全日制本科院校在读大学生参加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的,培训费减半收取,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措施。
对于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听课。
六、培训时间:
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每年举行二次,上半年三月下旬起组织培训,五月份全国统一考试;下半年九月下旬起组织培训,十一月份全国统一考试。
常州地区即日起开始接受2010年度培训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它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学历证明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
3、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培训报名表》一式二份;
5、 2 寸彩照5张。
七、报名方法 :
报名地点:常州市五角场东路8号,常州市港站管理办公室301室。
报名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双休日报名请提前预约。
报名及咨询:0519-88810242 88138588
网 址:www.51956.com
常州市港站管理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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